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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各系、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各年级考试课程、日期、考场、监考教师均已排定,请有关师生按照排定日程进行;考试时间上午:8:30~10:30,下午15:00~17:00

二、考生必须按选课班级参加考试,以免考试成绩遗漏(重修、插班选课及跨学院选课均已单独列出),未选课及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含往届生)一律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个别同学考试冲突或不清楚的地方请到院教学办公室查询。凡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校医疗中心的病假证明,经主管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缓考随下学期初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者不能补考只能重修,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

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每场考试都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对考试违纪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并给予相应处分;作弊一次,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作弊两次,或以各种形式让他人考试、替他人代考、或组织作弊,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学生作弊或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授予学士学位。(详见“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

四、各任课教师要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评分标准,继续执行AB卷制度。请各位任课教师同时出两份分量和覆盖面基本相等的试卷,但对同一教材、相同学时的课程,由各系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实行考教分离。出卷请用统一命题稿纸用黑笔工整书写或打印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教学副院长审批,到院教学办公室填单,前去印刷。

五、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前进行清场,考场座位实行单人单座,由监考老师随机安排,监考老师须强调考场纪律,检查学生证或身份证。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发现考生作弊或违纪,应当场指出,及时处理,并认真如实地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送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及时对作弊或违纪作进一步认定和处理。

六、请各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90人以上的大班课四天内)务必将考试成绩输入“教务系统学生成绩录入”,网址:http://jw1.yzu.edu.cnjw2jw3请用Internet浏览器),并将打印签字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 (按学号排序,平时成绩、卷面成绩以原始分数登记,并注明成绩各部分比例) 、本科生教学记录表、试卷(按学号顺序,包括AB空白卷及标准答案)及试卷审批表、试卷分析表、考场记录交院教学办公室。

七、凡监考公共课的老师,请在每场考试前到院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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