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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本科生考研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本科生考研工作的意见

  应届本科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考研”),是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升学率和就业率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对巩固我校本科教学评估成果,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努力实现由“大校”向“强校”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与宣传发动工作

  鼓励应届本科生考研是一项事关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关系到我校各学科博、硕士点优秀生源的选拔,也关系到学校“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从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持续发展。

  (一)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宣传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新进展和新突破,大力宣传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激励政策、发展前景与社会评价,动员和鼓励广大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

  (二)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学科点负责人、学生工作干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要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面向院内外高年级本科学生,围绕学科前沿、师资队伍、专业优势、就业前景等,通过见面会、介绍会、交流会、咨询会等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科学引导,努力帮助学生确立考研目标

  (一)各学院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安排专家导师、学科带头人介绍我校相关专业、学科发展的现状、前景和优势,引导和帮助学生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确定成才目标。

  (二)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导师制”、“导生制”工作,对于低年级已明确有考研意向或对专业兴趣较浓的学生,要创造条件尽早安排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工作。要精心组织优秀研究生面向广大本科学生,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学习体会、研究收获等交流会、报告会活动,帮助学生尽早确定考研目标。

  (三)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对于立志考研学生,要在考研准备、实习安排、就业推荐等方面,主动关心,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努力提高报考率和录取率。

  三、调整政策,充分调动学生的考研积极性

  为充分调动学生考研积极性,学校建立如下激励措施与办法:

  (一)第一志愿报考扬州大学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录取报到后,由学校奖励考试报名费。学院可以各种形式鼓励应届本科生报考本校。

  (二)第一志愿报考扬州大学的本校应届本科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破格录取基本条件,可优先破格录取。

  (三)应届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创造发明活动,获得创新学分者,第一志愿报考扬州大学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优先录取。

  (四)应届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两位的,第一志愿报考扬州大学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经复试合格,可按全额资助研究生(原计划内研究生)录取。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创造条件,扎实解决学生的后顾之虑

  (一)适度扩大全额资助研究生比例。全额资助研究生的比例由占总录取数(不含定向、委培,下同)的50%扩大到55%,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

  (二)对部分研究生提供培养经费资助。由学院、学科和导师三方共同集资,资助研究生的全部或部分培养费,资助面不少于总录取数的20%。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

  (三)鼓励各学院依据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科技成果和综合表现,试行经费资助的考核激励滚动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制度,凡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优先安排“三助”岗位。

  五、加强考核,努力营造考研的良好氛围

  学校将应届本科生考研率和录取率列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具体体现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学生工作之中。各学院要加强考核,对相关系科、专业、班级明确具体要求,努力营造应届本科生报考研究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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