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决策水平,保证领导的学习时间和精力集中,增强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为院党政领导、院党委委员、调研员、组织纪检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团委(学工办)书记(主任)、全体科级以上干部等。党委负责人任学习组长,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做好记录。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用阅读文件、专题讲座,听录音、看录像、外出考察、中心发言、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4、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特殊情况相应调整。
5、参加学习的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遵守学习制度,在学习时间内原则上不处理日常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须向学习组长请假。
6、凡参加学习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和小结,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以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