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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门卫夜间值班制度

动科保【2012】8号

    一、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二、按时上岗,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所在楼宇的治安秩序,保一方平安。

    三、值班前不得饮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要熟悉和掌握大楼内的基本情况,熟记工作人员。值班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意进出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及时控制并向单位报告。

    五、注意观察,妥善处理紧急情况,遇到火警、盗警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或报警,协助单位或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六、保持岗位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不得作为休闲场所,谢绝无关人员逗留。

    七、临近傍晚和夜间及时开关楼道内部走廊灯光。

    八、不准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张贴广告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楼宇。

    九、冬季关开门时间23:00-次日6:00,夏季关开门时间23:00-次日5:30。

    十、常用电话:治安79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查号114,供电79000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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