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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动科保【2012】1号

    一、例会制度

    1、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2周研究一次本院安全工作。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所有安全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碰头会。

    2、各系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

    二、事前处理制度

    1、各系(单位)要积极认真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如因排查不力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一经查出,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要定期不定期巡查各系(单位)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处理。全院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各系(单位)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如果因主观原因造成整改工作不到位,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学生日常、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17、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18、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9、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20、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21、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22、学生上网、微博等发帖需要文明,不得做违反国家政策的事情。

    四、信息通报制度

    1、各系(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院办和相关领导。

    2、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各系(单位)要按照学院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相关要求及时上报。

    五、奖惩制度

    1、各系(单位)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得病、谁吃药”,学院进行奖罚。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0 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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