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4]7号
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管理,完备教学档案,现对跨学院开设课程有关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作如下规定:
1、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格式要 求认真制定。教师所在学院应对教师制定的教学大纲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把关。
教学大纲定稿后除自己留存外,应由教师所在学院及时提供给开课学院。
2、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试卷整理和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公共课的试卷及其附件材料,由任课教师在提交课程成绩时一并提交给教师所在学院装订保
管,其它课程的试卷及其附件材料,由任课教师在提交课程成绩时一并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装订保管。试卷移交时,任课教师与相关学院的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应当面点清材料份数,并办
理书面交接手续。
3、本规定出台前所涉及到的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试卷,由开课学院向教师所在学院提出所需材料清单,教师所在学院应认真督促相关教师按照学校的文
件和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编写和整理工作。教师所在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后,应及时移交给开课学院。教师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在材料交接时应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二OO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