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教[1999]90号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推动我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研究范围
教学改革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重点是对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的研究。
二、课题申请与审批程序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于每年4月底开始。
2、申请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基金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课题组,均须明确课题负责人。
3、课题负责人填写《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经各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初审后,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底前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研究课题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于6月份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5、评结果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课题负责人与教务处签定任务书,以保证研究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日
(二○○七年一月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