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设[2000]4号
一、实验室考核评估的目的
评价实验室整体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宏观指导,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找出差距,采取措施加速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管理工作水平。
二、教学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考核评估体系,参照《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评估标准》(专业课实验室 2-1教学任务、2-7每组实验人数、3-7教学实验常规仪器配套数、4-2专职人员、4-4教学与实验技术人员的比例、5-1学生实验用房等标准适当降低。)各项内容尽可能量化考核,共100分。
1 体制与管理 (12分)
* 1-1 实验室的建立 (3分)
* 1-2 管理机构 3分)
1-3 建设计划 (2分)
1-4 体 制 (2分)
1-5 管理手段 (2分)
2 实验教学 (22分)
2-1 教学任务 (4分)
* 2-2 教 材 (4分)
* 2-3 实验项目管理 (4分)
2-4 实验考试或考核 (3分)
2-5 实验报告 (2分)
2-6 实验研究 (2分)
* 2-7 每组实验人数 (3分)
3 仪器设备 (18分)
* 3-1 仪器设备管理 (4分)
* 3-2 低值耐用品管理 (4分)
3-3 仪器设备的维修 (2分)
3-4 仪器设备完好率 (2分)
3-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 (2分)
3-6 仪器设备的更新 (2分)
3-7 教学实验常规仪器配备数 (2分)
4 实验队伍 (18分)
* 4-1 实验室主任 (2分)
* 4-2 专职人员 (3分)
4-3 人员结构 (2分)
4-4 教学与实验技术人员的比例 (2分)
* 4-5 岗位职责 (3分)
* 4-6 人员的考核 (2分)
4-7 人员培训 (2分)
4-8 实验指导教师 (2分)
5 环境与安全 (16分)
* 5-1 学生实验用房 (3分)
* 5-2 设施及环境 (3分)
* 5-3 安全设施 (3分)
* 5-4 特殊技术安全 (2分)
5-5 环境保护 (2分)
5-6 整洁卫生 (3分)
6 管理规章制度 (14分)
* 6-1 物资管理制度 (3分)
* 6-2 安全检查制度 (3分)
6-3 学生实验守则 (2分)
6-4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2分)
* 6-5 人员管理制度 (2分)
6-6 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2分)
三、实验室考核评估的实施
(一)考核评估的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实验室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专家组和评估工作办公室。
实验室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各学院分管领导及校机关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校实验室评估专家组由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推荐,学校决定。聘任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实验室人员)以及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负责学校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
实验室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自评小组
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实验室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院各实验室考核评估自评工作。
(二)考核评估工作的实施
1、每年进行一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工作,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2、各学院自评小组按实验室评估标准的内容自评、计分,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整改办法,上报校评估领导小组。
3、校评估专家组对自评小组汇报材料进行复查、验收、审定。对实验室进行复评与检查、计分。
4、对照评估标准,如有一条重点(带星号*)条目或累计有四条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实验室,限期整改。如有二条重点条目或累计五条一般条目不合格的,视为不合格实验室。
(三)奖惩办法
1、学校根据实验室评估结果,进行评优活动。上报学校评优的条件是:实验开出率与仪器设备完好率均在90%以上,评估总分在95分以上,三年中未发生责任事故的合格实验室。
2、授奖实验室的数量按参加考核评估实验室个数的30%设立,其中一等奖的个数不超过获奖实验室的20%,二至三等奖根据情况而定。
3、获奖实验室由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并通报表彰。
4、经学校评估,对不合格实验室限6个月自行整改,并再次进行评估,如仍不合格,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0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