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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扬大教[2004]99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手段。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审核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调动教师和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创新,表彰先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时间

  1、在校应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外实验研究成果或由团队合作完成的优秀设计作品(可不局限于毕业设计);

  2、评选工作每年一次,每年评奖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原则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基础上,由相关专业专家、教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2、各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比例,择优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

  3、学校将按学科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每年评选出100篇左右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此基础上,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省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应本着科学、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1、选题科学,能全面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

  2、技术路线科学,方案正确;

  3、论文(设计)内容能充分结合实际,材料详实,数据可靠,论述充分,论据充实;

  4、观点、结论正确,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或创新性;

  5、论文结构完整、严谨,布局合理,层次、思路清晰,文字流畅;

  6、文字规范,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7、论文格式规范。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必须于每年的7月15日前将材料报教务处,逾期以自动弃权论。

  2、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一式三份。

  3、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一)。

  4、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附件二)。

  5、扬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意见表一式三份。

  6、扬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表一式三份。

  7、扬州大学本科优秀团队设计作品推荐表(附件三)。

  8、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必须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的电子版(文字、图表均用word格式)。

  五、表彰及奖励

  被评为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给予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04届本科毕业生起执行。

  附件: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

   3、扬州大学本科优秀团队设计作品推荐表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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