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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农基金[2011]1号

各有关高等农林水院校:

  为促进高等农业院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根据《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选办法》,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决定开展2011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及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优秀教材:由各高等农林水院校教师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 “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农业部 “十一五”规划教材,以及正式出版的供高等农林水院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学科教材(不包括科学专著)。已获得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的教材一般不再受 理申报。但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可以参加此次申报评选。

    2、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从事高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办法

    (一)优秀教材

  1、申报教材应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出版的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2、申报教材要经过学校聘请的2-3位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外校的专家不少于1名),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议表。

  3、申报材料数额:各高校可申报由本校教师任主编,在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出版的教材总数的40% 。

  4、申报材料:本单位《2008-2010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表一)、《优秀教材申报清单》(附表二)、《优秀教材申报表》(附表三)、《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附表四)及样书。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附表一、附表二(附电子版)。

  (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略)

  (三)相关要求

  1、申报工作由各高等农业院校组织。学校要对推荐的教材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认真评议,择优申报。

  2、申报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7月20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请寄: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选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401房间

  邮编:100125          联系人:  王芳芳、刘梁

  联系电话:010-59194864,010-59194979

  传真:010-65005926

  e-mail:jiaocaipingjiang@126.com

  三、评选工作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将组成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审委员会,按照《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选办法》(详见附件)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能参加评审。

  四、奖励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为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教材奖3000元,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奖2000元。

    此文件及附件可从基金会网站(www.casef.org.cn)中查阅,附表可在网站首页右下角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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