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校党办[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落在实处
毕业生毕业教育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毕业生离校期间的表现既是毕业生精神风貌、道德素质的具体展示,也是对学院教育成果的检验。全院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扎实地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学院成立由王志跃、陈国宏同志任组长,陈克勤、王洪荣、杨章平同志任副组长,赵国琦、李碧春、王杏龙、龚道清、孙龙生、魏臻武、桑冬平、王小龙、吴信生、吉挺、宋成义、孙寿永、徐琪、罗方妮等为成员的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全院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班主任为本班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为各自研究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工办、团委和教学等部门要精心安排,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内容,熟悉政策,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1、所有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毕业生的户口必须转到用人单位或原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缓派者,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导师)担保,学院审核后报校就业指导中心和校保卫处审批。
2、录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一律按升学制订就业方案,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由班长立即将复印件收齐并交给院学工办。
3、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第一时间内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调档函交送或寄送院学工办。
4、已交协议书学生的档案由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往有档案保管权限的用人单位(工作单位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档案寄回原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则学生本人必须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注明。
5、尚未就业的学生原则上派遣回原籍人才服务中心,等待考研、公务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以直接办理缓派;若协议书已签或有明确就业意向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派;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申请缓派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经核实同意后,方可办理缓派手续。
6、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引导学生慎重对待缓派事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缓派协议的毕业生若将来不到意向单位工作,则3个月内不得要求派回原籍。此规定不仅会影响本人参加生源地事业单位招考,且不能享受到地方政府相关就业帮扶政策。
7、申请缓派经批准同意将档案、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在12月25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携带协议书或委托班主任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咨询电话:0514-87991337。若仍未签订就业协议,学校则会将其档案和户口派遣回原籍。
8、已落实就业单位需要改派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在本地级市范围内,到本地级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单位跨地级市的,凭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书和新单位就业协议书,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9、未就业学生可到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流动中心或其它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可以参加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招聘活动和相关就业技巧培训,以及享受国家有关就业优惠扶助政策。
10、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按照各地和各行业特点,可享受注册资金分期到位等优惠政策。确因特殊情况拟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须向学院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单位盖章以及本人签字确认等。
11、班主任和辅导员要继续与尚未就业的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供各类需求信息,认真做好二次就业信息的采集、反馈、上报等工作,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就业、满意就业。
三、统筹安排,深化教育,积极开展“今日我以扬大为荣,明天扬大以我为荣”文明离校活动
一是各班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宿舍,与他们交流谈心,听取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力所能及做好个别学生的心理解困工作;指导毕业生以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开展自我鉴定,认真做好班(组)鉴定、组织鉴定等工作。要对毕业生进行文明离校教育,要按照“感恩、文明、安全、稳定、有序”的总要求,组织或指导各班级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让全体毕业生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走向社会,奔赴工作岗位。二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安全教育是毕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学院本着对广大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认真做好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严格制度,周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学院安定有序
所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证信息畅通,时刻关注学生宿舍区和学生动向,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程序,主动协助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对损害学校形象和影响在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毕业生按学校规定从严处理,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由于今年校区功能调整,所有毕业生须在6月23日前离校。
五、强化服务,形成合力,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全院教职工都要立足岗位,努力为毕业生文明离校创造优良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全体毕业生更要服从学院统一安排,认真做好论文答辩、毕业鉴定、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自觉维护自身和学院形象,注意自身和公私财产安全,以文明、规范、理性的行为,度过大学最后的一段美好时光,为低年级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附件:
1、动科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2、动科学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值班安排表
中共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