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至7月13日结束,全校于7月14日起开始放暑假。下学期,教职工于8月30日报到上班,新生于9月2日报到,本科生于9月3日-16日入学教育、军训,9月17日正式上课;研究生于9月3-7日入学教育,9月10日正式上课。其他年级的学生于9月1日报到注册,9月3日开始上课。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 明确安全责任。各系(室)要从维护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层层监管,各负其职。广大师生,尤其是假期期间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尤其是假期间对研究生开放的实验室)、教室等场所的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2. 强化安全教育。各系(室)和学工办在放假前要对全体教师、学生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有效保护好人身及财物安全。所有持驾驶证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酒后驾车,摒弃交通陋习,杜绝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疾病预防以及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假期外出时要注意旅途安全,遵守社会公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 开展安全排查。各系(室)和学工办要在暑假假期前,认真开展以防火灾事故、防财物被盗、防人身伤害、防意外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岗位职责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做到不留死角,要时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学院将组织安全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院办公室。
4. 执行值班制度。放假期间,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值班(值班表附后),值班人员要到位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巡查、接访、事件处理和情况报告等工作,确保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及时发现,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各系负责人、科级及以上干部离开扬州要按层级履行报告制度。
5. 兼顾其它工作。放假期间,全体教师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交流工作;相关负责老师要做好留学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各系(室)和学工办要做好实习生、暑假期间留校学习、勤工助学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醒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学生使用违章电器;院办公室和学工办要做好下学期开学的组织准备和教学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暑期值班表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