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院〔2019〕7号)文件精神,经过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等,现对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公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29日前联系孙老师:0514-87972181。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成绩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