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扬大人事〔2018〕18号)和《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基本工作量要求实施办法(2020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教学、科研和公共事务工作量填报
每位专任教师须填写表1-4(附件1-4),表5(附件5)由课题或项目负责人填写,涉及补贴工作量的教师填写表6(附件6)。
时间截点:1月6日
2.系主任负责审核本系教师填报情况,汇总填报过程中具体问题,并填写表7(附件7)。
时间截点:1月8日
3.学院综合办公室秘书负责具体审核、汇总教学当量课时、科研业绩点和公共事务工作时,并报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公示。
时间截点:1月11日
4.上报。
时间截点:1月13日
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教职工基本工作量统计工作.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