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人事处的相关要求,今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严格按照《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扬大人事〔2016〕9号)和《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基本工作量要求实施办法(试行)》,今年将会严格执行文件中“按完成基本工作量部分比例发放职责绩效”的规定。
一、相关考核申报工作
相关考核工作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与业绩点考核申报:
每位专任教师须填写表1-4、8(附件1-4、8)。
表5-6(附件5-6)由相关组织者或负责人填写(过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学院统筹。
涉及补贴工作量的教师填写表7(附件7)。
时间截点:12月27日
2、各系部指定人员审核把关,了解本系部实际情况。
时间截点:12月29日
3、学院综合办公室各口子审核、汇总院基本工作量与业绩点情况。考核情况递交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时间截点:12月31日
4、上报。
时间截点:1月5日
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22日
动科2016基本工作量各类核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