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工作办法(试行)
各系(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推荐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考核工作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杨章平
成员:吴圣龙、吴信生、陈立永、龚道清、王金玉、赵国琦、孙寿永(纪检员)
秘书:张敬尧
专家考核组:
组长:吴信生副组长:陈立永
成员:王金玉、李碧春、王杏龙、赵国琦、孙龙生
二、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有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推荐免试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思想品德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我院特点,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考核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学生在校学习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面试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本工作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附件:
1.扬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扬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书
3.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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