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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工作将于3月26日-27日进行,现将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及口语)等。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考核,参照《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线下笔试。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2.复试费缴纳

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见附件1

3.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政治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总分

090500

畜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全日制

22

40

40

50

50

260

090500

畜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全日制

14

40

40

50

50

285

090500

畜牧学(智能畜牧业)

全日制

1

40

40

50

50

285

090800

水产

全日制

7

35

35

50

50

260

090900

草学

全日制

10

35

35

50

50

300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

6

35

35

50

50

251

095131

农艺与种业

非全日制

2

35

35

50

50

251

095133

畜牧

全日制

76

33

33

50

50

275

095133

畜牧

非全日制

6

33

33

50

50

275

095134

渔业发展

全日制

8

33

33

50

50

270

095134

渔业发展

非全日制

2

33

33

50

50

270


4.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时间:3月26日9:00-14:00

报到地点: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8号楼立华科技报告厅

3月26日9:00-14:00

复试考生报到、信息确认

文汇路校区28号楼2楼立华科技报告厅

3月26日15:00-18:00

考生资格审核

文汇路校区28号楼

3月26日19:00-21:00

考生集中心理测试 专业课笔试

荷花池校区 教学主楼131、132、134教室

3月27日全天

综合面试

文汇路校区28号楼206、207会议室、239室

22号楼301教室、425智慧教室

口语和听力测试

文汇路校区28号楼215217

3月28日上午

加试

文汇路校区28号楼立华科技报告厅

5.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附件2),请考生按照下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复印件按照表中材料顺序装订):

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审核材料汇总表

序号

考生类别

提交材料

要求

备注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2

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生证

原件+复印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原件+复印件


4

应届本科毕业生

思想品德考察表

原件


5

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科学习成绩单

原件+复印件


6

应届本科毕业生

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

原件


7

往届生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8

往届生

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


9

往届生

学位证书

原件+复印件

无,则不提供

10

往届生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原件+复印件


11

往届生

本科学习成绩单

原件+复印件


12

往届生

思想品德考察表

原件


13

往届生

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

原件


14

同等学历考生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原件+复印件

外语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

15

成人应届、未取得学历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成绩单

原件+复印件


16

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原件


17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

诚信复试承诺书




6.录取原则

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中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课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4 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

学校将于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信息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网站公示复试成绩。

8.申诉渠道

如对复试成绩有疑义,可拨打申诉电话:0514-87972207。

9.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3。

联系电话:0514-87977289 包老师

10.其他

请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提前下载注册手机客户端钉钉软件,并扫码进群。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2日




  •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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