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扬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审计委员会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严长杰、刘芳、许新、杨咏、查永军、王建军、成立、曹功林、王小治、刘春秋、常国斌、陆江峰、黄金林、周桂生、姚晓群等15位同志相关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在2025年5月25日前与审计组联系。
电话号码:87971886(张老师)
电子邮箱:zhangml@yzu.edu.cn
审计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