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5】6号)文件精神,经过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组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专业课考核、综合面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等考核,现将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公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本公示仅作为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用,实际录取情况将根据我校实际下达招生指标确定。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7日前联系:0514-87972207,联系人: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