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19】12号)文件精神,经过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专业课程考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等,对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公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 复试成绩/3*50%)。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1日前联系张老师:0514-87977289。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4月4日
附件:
1-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成绩汇总.xlsx
2-分专业招生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