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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政征文活动读书心得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读书心得

  2014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由此,“四个全面”思想便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系统而全面的治国理政思维,成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理论向导和实践指南。

  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高校肩负人才培养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发展未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刻不容缓,尤其是依法治国理念的着重强调,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纵观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1995年和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标志了依法治校的开始,现今教育部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是依法治校最科学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由此可见,高校教育管理的法治化道路是必然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四个全面”的背景下,加强和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是时代的应有之义。

  同时,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再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重要地位,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党,这是中国特色法治区别于西方法治的最根本的特点。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在高校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党员干部不仅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让在校学生明白坚持党的领导重要意义,更要在学习和理解《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基础上,以党员自身修养建设助力依法治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四个全面”的实施。

  首先,高校党员干部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督责任意识,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作为省属地方综合性大学,我校的管理体制是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依法治校,学校党委和党员干部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在做到表率作用的同时,发动协调好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高校事务进行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依法进行,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依法治校的领导主体是包括党委、校长等的党员干部队伍。树立好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是领导工作的第一步。其中,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保证监督责任意识是做好工作的后盾。习近平同志指出:“狠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必须要跟上。要履责,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凡是整改不力的,都要严肃追责。”从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在高校做好依法治校的工作,就必须落实责任制度和连带责任制度,真正将责任落实个人,将大大改善权责不明、权责推卸的状况,有助于高校事务的顺利开展。作为二级党组织,只有每个人都真正将责任落到实处,贯彻“三严三实”的要求,才能推进学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其次,高校党员干部要切实贯彻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清正廉洁,明纪守法。一方面,高校依法治校需要“法治”原则,法治的实质在于对权力的限制和对权利的保障。另一方面,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人治在高校管理运行中不可或缺。要想人治达到理想就必须依靠法治,要想法治能够顺利实施也离不开人治的努力。从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对内部管理而言,依法办事就是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各项规范性文件制度办事,依法正确行使各项行政权力,避免主观随意,长官意志。从学校作为民事主体而言,依法办事就是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内外关系。联系人治与法治的关节点就是规章制度,就是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才能协调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人治与法治的效应,才能更好贯彻依法治校的目的。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从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是取得人民群众信任的重要手段,在高校工作中就体现为取得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信任,工作的开展来不得马虎,学生的思想建设关系到国家未来,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直接影响祖国未来人才的精神风貌指向。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必须做到真正贯彻于心。对于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来说,“利益”二字无处不在:小到一名学生干部的任命,大到困难生认定、评奖评优、免研与就业推荐等。只有始终严于律己,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全体学生的权益。

  最后,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实事求是,公正廉明。党员干部作为高校依法治校的权力中心,必须要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才能以“理”服人。法律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与真诚信仰。党员干部队伍从内部加强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树立了法律权威和纪律权威,在高校工作中再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就能更有效地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法律意识、法治思维等,是高校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使师生员工以法治思维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深深体现了依法治校的初衷。由此可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中国共产党迟早会出大问题。”从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党自身纪律不严,管理不当,便会出现大问题,党员干部在高校事务处理过程中,无视法纪,忽略法律,便会成为教育诟病,造成不可估计的影响,只有从严治党,保持法律思维,树立法律威严,严守纪律法纪,才能为依法治校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领导。作为一名每天直接和学生打交道的教育工作者,“己身正,不令则行;己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带头遵守法律与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才能确保各项要求实实在在地贯彻到位。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思想是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在新时期“四个全面”的背景下,高校党员干部必须要时刻围绕在党中央周围,切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当前,《扬州大学章程》业经江苏省教育厅核准公布,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将章程作为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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