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考试试卷出题及审批的有关规定,为了使各位教师更好的履行试卷审批手续,把好试卷关,现就我院考试试卷审批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如下:
1. 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审批表;
2. 任课教师携A、B卷及A、B卷答案(标出各知识点得分),到系(部)主任处审批,系(部)主任应根据学校考试试卷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特别是A、B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且A、B卷试题类型、分值均对称;
3. 如果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系(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将不予审批,造成的后果教师自行负责,请各位教师自觉遵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