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信息库 > 正文

信息库

关于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加强十五期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苏语[2001]7号)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一)民族经济发展的要求

    民族共同语的普及,是每一个国家在工业化时期所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之一,普及的程度则成为衡量这个国家和民族现代化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像我们这样一个方言复杂、民族众多的国家,如果普通话不普及,国家的通用语言不能够通用,毫无疑问会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为每一个受过教育的年轻人提供了多样化的社会选择机会,每一个有知识的年轻人,在就业、学习、交往等方面都将面临因不会说普通话而带来的压力。因此,作为人们交际基本工具的语言文字,其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大力推广、普及与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二)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

    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为信息处理的主要对象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和水平,直接影响着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如语音识别及其合成,机器翻译及检索,机器智能和人机对话的实现,无不对语言文字的统一、规范和公民的语言文字素质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而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理应在这些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对语言文字工作也提出了依法管理的要求,我国的《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特别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对公民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要求。是否规范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已成为每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四)素质教育实施的要求

    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因为语言文字是交际的工具和信息的载体,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人类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基本能力,是构成人的整体素质的重要方面,人的创新思想、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都要靠准确、鲜明的语言文字来酝酿和表达。古人云: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就很精炼地概括了语言文字应用对我们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也指明了这项工作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五)国家、省有关文件、政策的要求

    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语委的要求,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江苏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在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苏语[2001]8号)的有关规定,对19541 1日以后出生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要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上(含二级)普通话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剧表演等专业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达不到国家规定等级的教师可以暂缓,但应限期达标。2003年以后,经过培训和补测仍不能达到以国家规定等级的适龄教师,将视为业务考核不合格,不得给予认定教师资格,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新录用的老师,必须严格执行达标要求。195411以后出生的学校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对所有师范类专业学生,非师范类文科专业学生和一些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毕业时,师范类学生必须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其中中文专业学生不低于二级甲等),播音、主持、影剧表演等专业学生必须取得一级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其他类学生必须取得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等级证书。

    我校现有教职工24200多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3900多人,在2003年前要完成对近30000人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其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综上所述,加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加强十五期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在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政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握重点,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的语言文字各项工作。

    (二)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思路

    1、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一切成果,最终要体现在促进校园语言文字健康发展,提高整个校园普通话普及程度和全校用字规范化水平,适应国家和江苏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上。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必须根据全省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需求,立足于时代发展和改革开放深入的需要,立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优秀人才的需要,立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十五计划的要求等方面来思考和把握。

    2、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围绕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加强十五期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今后一段时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是,发挥教师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导作用。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的教育教学,注重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高。通过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及规范用字培训考核等基本措施来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

    (三)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标

    1、学校基本普及普通话

    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加强十五期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在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坚持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逐步建立、健全我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争取到2005年,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各项集体活动中都使用普通话、逐步做到普通话合格的教师才能上岗。

    2、进一步加强校园用字管理

    十五期间,学校要依法贯彻国家和省现行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规范标准,对各种不规范用字要堵源截流,标本兼治,努力提高学校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教材(含讲义、教学辅助读物)用字、教学、公务和校园环境用字要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的规定。重点规范学报、校报等刊物用字,校内电视屏幕用字和计算机用字等。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专门机构和工作网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投入,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要注重对普通话测试过程的管理,建立我校的测试员管理规章制度、测试管理规章制度。

    三、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语言文字方面的法规、文件。

    要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加强十五期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在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培养和输送具有良好语言文字素质的合格人才视为一项历史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制定有效措施,落实有关要求。

    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并渗透到我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

    ()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教师评聘考核挂钩。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是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通话测试达标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教师录用条件之一,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加大行政管理力度、明确提出对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要求,195411以后出生的我校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要达到规定的相应等级。2003年以后经过培训和补测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适龄教师,将视为业务考核不合格,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新录用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达标要求,195411以后出生的学校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自20019月起至200312月止要分期、分批、分学科专业,推进教师及管理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2003年必须完成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测试工作。个体方案由校人事处协助师范学院实施。 

     ()对在校学生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

    普通话培训测试是贯彻国家推普方针的有力措施。国家教育部、语委及江苏省教育厅、语委明文规定:所有师范类专业学生,非师范类文科专业学生和一些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毕业时,师范类学生必须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其中中文专业学生不低于二级甲等),播音、主持、影剧表演等专业学生必须取得一级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其他类学生必须取得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等级证书。因此我校将继续在对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基础上,开展对非师范类的所有在校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两次常规性培训测试工作。其中师范类学生必须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其中中文专业学生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生必须取得三级甲等(合三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对未通过相应测试等级的师范类学生给予缓发毕业证书。

    ()发挥语言文字相关课程的作用

    充分发挥我校大学语文课、口语课、现代汉语等课程教学的作用,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凡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应在教学中增加普通话口语交际方面的内容,特别加强师范类专业教师口语课教学,并在课时安排和考试、考查等环节上给予保证。

    ()规范校园用字

规范我校的名称牌用字、公文和印章用字、证书和奖状用字、橱窗和印刷物用字。学校刊物用字、校内电视屏幕的用字、计算机用字、各种文体活动和会议的用字、指示牌、标牌、标语()用字、交通和运输工具上的用字,校办企业(含出租房层)名称牌和标牌、广告用字,都必须符合《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教师批改作业、板书、投影等面向广大学生的手书字,一律要求使用规范字。

()加强师范生三字训练与考核

    特别要加强对我校师范生的写字的教学和训练,并对师范生粉笔字进行考核,考核由师范学院结合教育实习成绩评分统一组织实施。凡参加教育实习者,粉笔字必须要达标,否则教育实习成绩为不合格。粉笔字考核为每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制定科学标准,进行检查评估。

    将我校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和检查评估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为迎接2003—2004年省教育厅、省语委对全省非师范类普通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而制定我校相应的评估标准及操作办法。

    四、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与实施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接省教育厅、省语委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并设立语委办公室,配备专职与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把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培训列入工作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分期分批选送培养,建立一支素质良好、业务精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测试员队伍。加强对普通话测试过程的管理,建立健全有关测试管理制度。

    做好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全校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员的共同职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指导、督促各级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我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服务。 

                                                    ○○一年七月一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8号楼

邮箱:dkxy@yzu.edu.cn

Copyright © 2020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