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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

  校办[2003]26号

    

  2000年,学校成为首批江苏省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具有更高素质的人才,学校决定实施新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意见,内容如下:

  一、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原则及形式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原则:按照课内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形式:课堂教学,即公共选修课;名著名篇必读课,即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必读书目;名著名篇选读,即大学生文化素质选读书目;素质教育讲座。

  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实施目的

  1、课堂教学,主要是通过开设各类公共选修课的方式,让学生拓宽视野、开启智慧、提高思想境界。

  2、名篇名著必读,通过发布《扬州大学素质教育经典名篇导读》,引导和启发学生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必读书目的思想内涵。

  3、名著名篇选读,在导读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在更广阔的知识领域和思想领域提高自己。

  三、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实施方法

  1、课程教学,每位本科生必须修读6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其中文科类学生至少修读2学分的理工农医类课程;理工农医类学生至少修读2学分人文类课程,所有学生不得修读本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

  2、名著名篇必读书目,2学分。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阅读所列书目中不少于12本的书目。

  3、名著名篇选读书目,1学分。各学院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规定本院的选读书目。素质教育讲座1学分。

  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教学管理

  1、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根据学科按学院归类管理,本院教师开设跨学院课程须经课程归口学院的同意,所有公共选修课均须履行开课手续,填写《扬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列入计划后方可开课。学生的成绩管理见学校有关规定。

  2、名篇的必读书目,学生结合《导读》自学为主,并做相应的读书笔记,读书笔记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由班主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负责检查考核,填报成绩,其中文科类学生必须阅读1-2本自然科学类书目,教务处将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具体实施细则见《扬州大学关于建立学生必读书制度的实施意见》。

  3、选读书目、素质教育讲座的管理由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自订细则,自行掌握,选读书目及实施细则于2003年12月底前报送教务处。

  4、必读书2学分,选读书1学分,素质教育讲座1学分,为免费必修学分。

  五、本意见自2003级学生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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